国有资产管理处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发展建设的中心任务,做好仪器设备物资及房产等管理工作,做好为各部门及教职工服务的相关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大对国有资产的调控力度,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及时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仪器设备采购
1.参与编制学校年度仪器设备及有关专项设备的购置计划,编制学校年度办公家具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控购物资的申报与购置,组织建立学校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库,并协调其可行性论证和评审等工作。
3.负责每年向市教委申报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的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的政府招标工作。
5.组织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做好网上的政府协议采购工作。
6.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的审批和报关工作。
7.协助做好学校各部门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的绩效考评工作。
8.做好仪器设备采购的其它有关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
1.负责仪器设备购置后的验收监督工作。
2.负责办理购置仪器设备的入库手续工作。
3.负责仪器设备处置的审核工作。审验学校各部门申报的资产处置申请手续,办理向上级资产处置单位上交有关资产和电子废弃物的手续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与培训工作。
5.负责学校各部门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的绩效考评工作。
6.每月定期向财务处报送增减资产的账目明细表。
7.每年定期完成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固定资产统计表。
8.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指仪器设备、家具等)的建账、管理、保值、增值,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建账、管理工作,每年组织学校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科学合理配置资产。
9.负责办理退休离校人员仪器设备的交接手续。
10.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的其它有关工作。
 ()房地产管理
1.负责学校教学办公用房的调配和管理。
2.负责学校公用房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做好每年学校各部门公用房面积的核定,努力提高学校教学行政用房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3.负责青年教师公寓的调配、维护、房租和水电费收取。
4.负责学校自有产权楼房的数据库维护,负责家属住宅调配、管理以及物业费和供暖费的收缴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向教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以及教职工出售自有住宅楼房的手续工作。
6.负责青年教师的租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7.负责每年定期的学校房产管理统计总结工作。
8.负责学校土地权属的管理工作。
9.做好学校房地产管理的其它有关工作。
()综合管理
1.负责部门对内外拟定的发文,负责本部门网站及办公网的使用与维护。
2.负责部门的对内外财务管理,加强各项资金的分类管理,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
3.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工作。
4.负责教职工交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校内电话预算管理工作。
        ()自身建设
1.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和阶段任务。
2.制定、完善、落实本部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3.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教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党政班子及部门人员团结协作。
4.定期召开处务会、党政联席会等,各党群等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5.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运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鼓舞士气,扩大影响。
6.依照学校经济管理办法,做好本部门经济管理工作。
7.贯彻处务公开、“三重一大”制度,定期通报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
8.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9.加强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维护,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
10.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11.防火、防盗、防毒,负责本部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做好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